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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报!2家建筑企业撤销资质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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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2-01 16:08来源:住建部 住建部通报两家建筑企业,一家企业10项业绩造假、另一家2项业绩造假,均被撤销资质。全文如下: ![]() ![]()
建督撤字〔2025〕65号 云南**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鸿文隧道工程”“李官庄隧道工程”“鸿文隧道工程(左线)”“李官庄隧道工程(左线)”“旧莫2号隧道工程”“旧莫2号隧道工程(左线)”“热水塘1号隧道工程”“热水塘1号隧道工程(左线)”“热水塘2号隧道工程”“热水塘3号隧道工程”等10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78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建督撤字〔2025〕64号 西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保山市昌宁县立新水库工程龙头山1#、2#、3#和白岩沟1#、2#、3#输水隧洞专业分包项目”“保山市隆阳区甫家水库工程金坪山、金陵山、牛头山3条输水隧洞专业分包项目”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77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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