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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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型升级 破解发展困境 对我市建筑业的调研与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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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0-29 15:30


汉建协字〔2025〕16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和《汉中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了解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精准把脉企业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探寻加快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破解建筑企业面临的困境,由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牵头组织调研组,在市住建局和各县区住建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于2025年8月20日起,开展了行业调研工作。

这次企业调研,以加快转型升级,破解发展困境,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重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找准发展路径。调研过程中,召开了11场座谈会,与154家建筑领域相关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材生产供应等)的负责人或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了解了建筑企业目前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收集第一手资料。大家畅所欲言,谈成绩、摆问题、提建议,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经过总结分析,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调研背景与基本情况

(一)调研背景

本次调研旨在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汇聚智慧,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依据。调研覆盖范围广、企业类型全、交流程度深,基本反映了我市建筑业的整体面貌和各市场主体的核心关切。

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吸纳社会就业、改善城乡面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以及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模式的变革,我市建筑业传统发展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二)基本情况

1、总量规模持续增长。2024年,全市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完成产值313.37亿元,增长15.1%;

2、贡献作用明显增强。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建筑业有效带动群众就业,可吸纳大量从业人员就业,对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加快城镇化建设、安排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富民产业。

3、建筑业企业数量、规模、资质实力不断扩大。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建筑施工企业525家(详表附后),其中特级企业2家,一级企业15家,二级企业316家,三级企业53家,专业分包企业58家,劳务分包企业81家。同时,还有监理企业36家。获得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约1.2万人,部分企业业务范围拓展到四川、云南、甘肃、新疆以及西安、宝鸡、榆林、安康等地市。

4、产业业态多元发展。引导鼓励上规模、有实力的建筑企业创新经营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逐步从单一的房屋建筑施工向公路、桥梁、水利、矿山等业务领域拓展,部分企业由单一的建筑施工向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物业服务等领域多元化发展。钢结构、建筑构件、消防设施、防腐保温等一批专业化企业发展壮大。

5、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对建筑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成立了建筑业稳增长专班,建立了重点企业市级部门包抓机制。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审批时限全链条大幅压缩。强化对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绿色施工和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工程创优与文明工地创建水平逐年提高。202 5年创建市优质工程“天汉杯”奖工程5个,其中1项工程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二、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与困境

通过调研,我们梳理出当前我市建筑企业普遍面临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困难:

(一)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营压力巨大

1、“僧多粥少”现象突出。目前建筑业市场不景气,工程数量少,竞争企业多,多数企业承接的任务不足,难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行。受房地产和建筑业大环境的影响,企业面临着项目少、中标难、无法按期开工等诸多困难。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同质化竞争严重,投标压价、低价中标现象普遍,导致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滑,大部分企业生存艰难。

2、工程款回收困难。建设单位(业主)资金紧张、支付周期长、工程款和借款拖欠问题非常普遍,严重挤占了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了财务成本和经营风险。欠款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的工程欠款;二是政府投资的工程如市政工程、移民搬迁项目等。由于各种原因欠款时间过长,政府的项目因人员变动,工程款回收更显难度。

3、融资渠道窄,企业资金流普遍紧张。建筑行业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比较普遍,资金链普遍紧张。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融资渠道窄,贷款门槛高,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较为普遍。

4、成本持续攀升。人工、材料、机械租赁等价格持续上涨,环保、安全、合规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政策强制要求企业为所有员工交社保,成本上升较大。

(二)传统路径依赖性强,转型升级动能不足

1、企业资质升级换证难。一是换证或升级时间较长;二是设置的条件较高。中小型企业由于人员配置、业绩等多方面原因,在这一轮资质升级换证过程中出现了多重困难。有的企业资质因人才不足、业绩不够等原因,造成在这一轮资质升级换证过程中被注销。企业为了维护资质需要的专业人员,不得不在困难时期招聘和保留这类人才。为了达到资质需要多养一部分人员,同时退休职工医保也需企业承担,企业负担加重。

2、管理模式传统。许多企业仍沿用粗放式的项目管理模式,在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方面滞后,效率有待提升。

3、新技术应用层次不高。 对于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和技术的应用尚处于起步或探索阶段,缺乏核心技术和竞争力。

4、产业链条偏短。多数企业集中于施工环节,在投融资、规划设计、运营维护、建材研发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不足,附加值低。

(三)人才结构性短缺,创新驱动能力薄弱

1、高端人才匮乏。熟悉国际工程管理、精通投融资、掌握前沿建筑技术、善于数字化管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严重不足。

2、产业工人队伍不稳。 一线操作工人老龄化趋势明显,年轻劳动力从事建筑业的意愿下降,技能型、专业化的产业工人培养体系不健全,队伍稳定性差。

3、创新能力不足。企业研发投入普遍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难以形成技术壁垒和品牌优势。

4、建筑业各类专业技能人员证书培训和再教育过于频繁。目前,建筑业各级各类专业施工人员,包括工程师、建造师、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专业证书每年都要进行继续学习和教育,费用高,时间长,相关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5、职称晋升困难。员工职称申报及通过困难较大,个别企业员工连续申报职称多年无一人通过,且不知道未被通过原因。

(四)外部环境约束趋紧,政策落地有待优化

1、环保与安全压力。 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企业合规成本显著增加。

2、政策执行还有差异。部分惠企政策在基层落实中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不强。部分县区在市场准入、监管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公平竞争。个别县区职能部门在帮扶督导检查中带任务指标检查,而不是真正为企业解决问题。

3、工程决算审计难、竣工备案难现象比较突出。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部分建设单位以各种理由不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备案,变相拖欠工程款;或是任意设置审计门槛,由县(区)审计部门指定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审计时间拖长,少则半年,多则三年以上;工程决算价超出招投标价部分不予认可;甚至在审计中受业主授意,随意砍价,收益按比例分成,致使施工企业利益蒙受很大损失。

4、企业诉讼案件增多、履行法定义务困难。目前,建筑市场萎缩,企业施工任务严重不足,以前交付使用的工程款收回困难,经济纠纷案件增加。企业在司法诉讼过程中,败诉案件增多。由于企业败诉后无力按期支付法院判决需支付的费用,企业账号全部被法院冻结,企业法人也被列入限高名单,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无法正常经营,个别企业走在了破产边缘。

三、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面对建筑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如何引领支持我市建筑企业突破重围,迎接挑战,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政府、协会、企业三方协同发力,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

1、完善政策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出台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从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税赋减免、人才引进,强企合作、技工培训、工程创优、社会融资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在政策上突破建筑业发展“瓶颈”制约,加快推进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加大本地建筑企业扶持力度,为建筑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从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税赋减免、人才引进,强企合作、技工培训、工程创优、社会融资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在政策上突破建筑业发展“瓶颈”制约,为本地建筑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不违反规定和原则的情况下,合情、合理、合法地对本地企业进行一定的保护,在同等条件下本地企业优先承揽工程,以支持本地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为本地就业、税收等做出贡献。

3、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推动各项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等政策精准直达企业,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建筑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

4、从严治理拖欠工程款顽疾。政府相关部门为工程款支付立法,推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在建筑领域落实,建立快速仲裁机制。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要从源头上严格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合同签订时实行双向担保。凡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有资金来源,避免施工企业陷入与政府打官司的怪圈。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必须确保招标项目资金到位60%以上,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清收拖欠工程款力度,对多年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建设单位采取惩戒措施,限制其相关业务。同时建筑企业也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多措并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政府主导,搭建全新金融扶持合作平台,积极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综合性、需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适当放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简化融资程序,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施工合同、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股权抵押,为贷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业务。

6、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建筑企业依法维权、快速维权,最大力度为建筑企业提供支持,建议设立多部门联合的建工(警务)服务中心,及时有效化解一些建工领域的案件纠纷,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整体联动,发挥作用,做到服务前移,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帮助建筑企业调解工程领域的司法纠纷、债务纠纷的矛盾和问题。把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将心比心体察建筑企业的发展难题,用心用情当好服务企业发展“店小二”,真正起到为建筑企业保驾护航,助力我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优化市场环境。建议主管部门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担保和结算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尽快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制度,避免低价中标现象。

2、规范工程决算审计程序。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竣工备案的监管力度,减少工作流程与审计时间,严格执行审计费用的收取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5‰(送审价),彻底解决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工程竣工备案的难题。

3、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纠正个别单位带着任务检查的做法,希望业务主管部门在检查中能为企业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风险,指导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提高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同时检查时间与频次要合理。

4、为企业松绑解困。建筑业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到今天已经出现了萎缩,企业以前的工程款难以收回,需要支付的款项又无力支付,诉讼案件频发,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企业败诉后无力支付败诉费用后,企业所有账户被法院冻结,法人被限高。为了使企业能正常经营、生存,建议为企业保留一个生产经营账户和移除法人限高名单。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链整合

1、培育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同时,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做精专业细分市场。

2、延伸产业链条。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发展模式寻求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企业向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向前端策划设计、后端运营维护延伸,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价值链地位。建筑施工企业应尽快调整产业结构,企业资质尽快向市政、水利、交通、矿山、消防、环保等领域拓展;向餐饮、旅游、商业、金融、教育等第三产业涉足,不断拉长产业链,由单一建筑产品向服务经营商品转变。走多元发展道路,保持企业持续发展。

3、大力推广新技术。做好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建造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创新施工组织方式,优化施工工艺工法,探索建立从设计端到使用端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化建造、管理方式,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开展智能建造岗位培训或职业技能认定,为绿色、智能建造培育人才。

(四)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1、全面推广智能建造。 制定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应用BIM、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智能施工、智慧工地、建筑机器人等,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2、积极推行绿色建造与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支持绿色建材研发与推广,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给予施工企业奖励引导,全面提升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3、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构建或引入建筑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设计、采购、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的高效协同。主管部门牵头搭建建筑材料集采平台,降低施工材料采购成本,并能定期组织建筑企业供需对接会,对接更多施工项目。

4、开展创新创优奖励。创新方面:学习先进地区(如江苏南通、扬州等地区)支持发展建筑业的成熟经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深化内部管理体系改革,建立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把质量安全、成本核算、经济效益真正落实到项目,千方百计做强龙头企业。一级资质企业是建筑业做大做强的领头羊。行业主管部门扶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重组的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同时政府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建筑企业通过联合或收购、兼并困难企业实行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组建大公司,开发大市场,承建大项目。创优方面:鼓励和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工程创优活动,建立工程创优激励机制,每年进行表彰。对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获得省级绿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和奖励。市政府在市长质量奖中对建筑业设立创建“优质工程专项奖励基金”,对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省级优质工程“长安杯”和汉中市优质工程“天汉杯”的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企业参加投标时享受加分奖励。

(五)构建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筑牢人才根基

1、引进与培育高端人才。制定建筑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着力打造高素质建筑人才队伍。全市建筑行业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为建筑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建筑业协会发挥人才培训方面的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定期开展组织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2、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化、技能化、公司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保障其合法权益。

3、优化培训、考证与再教育。与人社等部门沟通,优化岗前培训,强化考证质量,合理安排每年的再教育内容和频次,切实为企业发展培育优质人才。

4、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引导企业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薪酬待遇,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增强建筑行业的吸引力。

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服务宗旨,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建筑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在发展党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给予我们一定的倾斜政策,以加强建筑企业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与服务平台作用

行业协会是政府、企业和市场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企业的娘家。在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反映企业的诉求,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争取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争取政府适时出台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办法。

协会要正确处理好与会员企业的关系,多下去开展企业调研,多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各类技术培训和人才培训,认真开展工程创优企业评先评优和法律维权等活动,为我市建筑业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1、加强行业自律。协会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提供精准服务。 持续开展行业调研,及时反映企业诉求。组织技术交流、管理培训、法律咨询、银企对接等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3、促进交流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市内企业之间、与市外优秀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拓展市场空间。

四、结语

我市建筑业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挑战固然严峻,但机遇同样并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凝聚共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发展难题,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变化,必将能够推动汉中建筑业克服当前困境,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加坚实的行业力量。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将继续发挥好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积极建言献策,全力服务会员单位,共同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10月30日





抄报: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常委王松柏副市长、汉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市民政局、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附表:汉中市建筑企业统计表



汉中市建筑企业统计表


序号

县区

企业总数

特级企业

一级

企业

二级

企业

三级

企业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企业

监理企业

资质被

注销企业

1

汉台区

190

1

6

110

8

0

65

6

4

2

南郑区

124

0

1

45

12

58

8

5

0

3

城固县

29

0

0

27

1

0

1

7

2

4

洋县

35

0

1

16

18

0

0

8

0

5

勉县

44

1

1

38

0

0

4

3

0

6

西乡县

20

0

3

17

0

0

0

2

0

7

镇巴县

19

0

0

16

3

0

0

4

0

8

佛坪县

10

0

0

10

0

0

0

0

0

9

略阳县

20

0

3

16

1

0

0

0

0

10

宁强县

21

0

0

11

9

0

1

0

4

11

留坝县

13

0

0

10

1

0

2

0

0

12

合计

525

2

15

316

53

58

81

36

10


注:1、建筑企业总数中不含监理企业;

  2、表中数据为各县区住建局提供。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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