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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汉中市先进建筑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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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3-26 14:19 汉建协发〔2019〕1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精神,推动我市建筑企业走科技创新、质量兴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创新,开拓进取。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8年度汉中市先进建筑企业、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并注册在我市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不分企业性质和等级,属我会会员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汉中市先进建筑企业、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工程建设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建筑企业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经营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承建工程管理规范,安全达标,施工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实现了企业信息化建设;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推广和应用建筑业新技术,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先进。市场占有、社会贡献、安全达标、工程创优、开拓经营、技术创新、职工收入等方面,在全市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5、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强,重合同、守信誉。 6、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7、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 8、三年来企业能按时交纳会费。 (二)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做事。 2、善于学习,勤于思考,适应建筑市场变化要求,对企业经营战略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懂施工,善经营,会管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稳步发展。企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3、锐意创新,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创新开拓精神和竞争意识,在进行企业改革、制度创新中成绩突出。在企业任职期间个人获得过县级以上的奖励。 4、心系群众,关爱职工。职工收入逐年提高,深受群众拥护。 5、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团结共事,在班子中有较高的威望。 6、申报人必须是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内的独立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它副职领导,并在建筑企业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企业正职领导或连续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企业副职领导。 (三)工程建设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坚持一线施工,在项目管理中成绩突出。 2、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建造师(项目经理),目前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在施工中能加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所承建工程一次交验合格,且至少一项工程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两项工程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 3、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无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期保质完成合同承包内容。 5、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 6、项目管理体系健全,注重成本核算,三年内所承建工程无亏损,项目经济效益明显。 7、能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提高项目施工科技含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8、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申报办法 (一)先进建筑企业申报办法: 1、申报先进建筑企业,应认真填写《汉中市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不少于12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和优秀业绩材料。主要反映近三年内企业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所报业绩应是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 2、县区管理的企业,申报先进建筑企业应由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省市属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汉中市建筑协会。交通、水利等建设企业,由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推荐工作应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所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申报办法 1、申报“汉中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应撰写1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一份,业绩应是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要求内容真实,业绩突出,富有管理创新特色,填写《汉中市建筑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附表式)一份。 2、申报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要有所在企业党组织和工会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县区管理的建筑企业,由企业申报,经企业注册地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市直以上企业申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管科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三)工程建设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办法 申报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填写《汉中市工程建设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一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字以内),业绩应是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送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市属以上管理的企业直接报市建筑业协会。 四、申报资料 1、申报先进建筑企业应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三合一体系认证书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评价表》(表二),并提供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表);企业近三年的主要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企业出具证明,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申报表中有关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各项指标的含义,均按陕西省统计局2010年10月印制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的规定执行。 2、申报优秀企业经理应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在企业任职满三年以上的经理(董事长)或任职五年以上的副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申报表》中所填代表工程合同复印件、工程安全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复印件;个人及所承建工程建设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由申报人企业出具证明并盖章。 申报先进建筑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五、评选办法 1、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由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专家委员会评审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过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者,依次入选。 2、企业管理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上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网公示十天,无异议者,上报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核准认定。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应于2019年4月5日前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在受理。 附 件: 1、汉中市建筑业先进建筑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名额分配表 2、汉中市建筑业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 3、汉中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4、汉中市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