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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国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分析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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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10 15:01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2年我国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分析 建筑业大数据应用研究课题组 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并体现建筑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高质量的建筑市场环境,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有鉴于此,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工程管理学报、中建协兴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建设通大数据研究院拟从本年度开始,逐年开展对上一年度我国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分析及其相关指数发布工作,为各城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树立标杆,为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指引。 一 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数据来源 (一) 研究对象 我国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分析及其相关指数发布工作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各省、自治区下辖的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地级市、地区、州、自治州、盟,以下统称为城市),不包括直辖市和省辖县。 (二) 研究内容 1、城市工程建设风险度分析。通过政府债务率、每百万常住人口职务犯罪人数、法院类不良信息与工程安全不良信息数量等指标,从政府偿债能力、政商关系情况、工程不良情况3个方面,计算各城市工程建设风险指数(简称风险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工程建设的风险程度。 2、城市建筑市场开放度分析。通过当年外省建筑业企业中标量、当年所有中标量等指标,计算各城市建筑市场开放指数(简称开放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建筑市场的开放程度。 3、城市建筑市场竞争度分析。通过当年参与开标企业数量、当年中标项目数量等指标,计算各城市的建筑市场竞争指数(简称竞争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4、城市建筑市场集中度分析。通过当年中标额的前20大企业综合中标金额、当年所有中标金额等指标,计算各城市建筑市场集中指数(简称集中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建筑市场的集中程度。 5、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度分析。通过当年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中标量、当年所有中标量等指标,计算各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简称活跃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的活跃程度。 6、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分析。在对上述5个指数对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加权计算得出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简称综合指数),籍此来评判各城市建筑市场环境的优劣。 (三)数据获取 本文研究分析所用数据,政府债务率相关数据来自各城市人民政府公开披露的信息;职务犯罪比例相关数据来自各城市人民检察院、统计局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他数据来自建设通。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均为2022年度。其中,部分城市风险指数分析时存在单项或多项数据缺失的情形。对于存在缺失项的数据,本文首先考虑使用相近年度的数值或过去n年的均值作为替代,对于缺失项较多的城市,为保证排名的严谨公信,该类城市不纳入排名。 二 2022年城市建筑市场环境单项指标分析 (一)城市建筑市场风险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1、 风险指数的计算方法 (1)计算表征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政府债务率。广义的政府债务,除了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外,还应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等隐性债务。但由于缺乏权威统计数据,本文采用狭义的政府债务。政府债务率的计算公式为: (2)计算衡量政商关系的指标——每百万人口职务犯罪人数,计算公式为: (3)计算表征工程不良情况的指标——工程不良比例,计算公式为: (4)对上述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其成为介于0~1之间的数列。 (5)计算风险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i为城市i的风险指数;R1i为城市i政府债务率的标准值;R2i为城市i每百万人口职务犯罪人数的标准值;R3i为城市i工程不良比例的标准值。 2、 风险指数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风险指数。其中,风险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如表1所示。 表1 风险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 城市工程建设风险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和城市工程建设风险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河南、山东、浙江、江苏、安徽风险指数较低城市的数量较多;河南、浙江、山西、山东、江苏风险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60%。云南、广西、四川、贵州、广东风险指数较高城市的数量较多;贵州、云南、海南、广西风险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70%。 图1 风险指数较低、较高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二) 城市建筑市场开放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城市建筑市场开放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城市i的开放指数等于该城市当年外省建筑业企业中标量与该城市当年所有中标量之比。由此,可以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开放指数。其中,开放度较高的100个城市如表2所示。 表2 开放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 城市建筑市场开放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和城市建筑市场开放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四川、云南、江西市场开放指数较高的城市较多;西藏、青海、江西、四川、宁夏市场开放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80%。山东、江苏、甘肃、安徽市场开放指数较低的城市数量较多;江苏、山东、甘肃、浙江市场开放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60%。 图2 开放指数较高、较低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三) 城市建筑市场竞争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城市建筑市场竞争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城市i的竞争指数等于该城市当年参与开标企业数量与该城市当年中标项目数量之比经标准化处理后介于0-1区间的值。由此,可以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建筑市场竞争指数。其中,竞争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如表3所示。 竞争指数较低、较高的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广东、甘肃、江苏、湖北、浙江市场竞争指数较低的城市较多;广东、浙江、江苏、湖北市场竞争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60%。四川、江西、西藏、黑龙江市场竞争指数较高的城市数量较多;西藏、海南、四川、青海、江西市场竞争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70%。 图3 竞争指数较低、较高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表3 竞争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 (四) 城市建筑市场集中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城市建筑市场集中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城市i的集中指数等于该城市当年中标额前20的大企业综合中标金额与该城市当年所有中标金额之比。由此,可以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集中指数。其中,集中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如表4所示。 城市建筑市场集中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和城市建筑市场集中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云南、广西、广东、四川、新疆、黑龙江市场集中指数较高的城市较多;广西、云南、黑龙江、新疆、海南市场集中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50%。广东、江苏、山东、河北市场集中指数较低的城市数量较多,江苏、河北、西藏、浙江市场集中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50%。 表4 集中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 图4 集中指数较高、较低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五) 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计算与分析 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城市i的活跃指数等于该城市当年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中标量与该城市当年所有中标量之比。其中,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中标量从7个资质等级里按比例确定企业数量后再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企业的中标量累计计算。 由此,可以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其中,活跃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如表5所示。 表5 活跃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 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和城市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5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河南、湖南、广西、湖北、江苏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高的城市较多;宁夏、河南、吉林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65%。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四川、西藏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低的城市数量较多;黑龙江、江西、西藏、内蒙古民营建筑业企业活跃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75%。 图5 活跃指数较高、较低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三 2022年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计算与分析 (一)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的计算方法 经业内专家研判,以上确定的5个单项指数对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的影响差别较大。风险指数的影响最大,且呈反向影响,即指数数值越小,对市场环境的改善越有利;开放指数的影响次之,且呈正向影响,即指数数值越大,对市场环境的改善越有利;竞争指数的影响排在第三位,亦呈反向影响。而对集中指数和活跃指数,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考量,不适合纳入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由此,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式中,Ii为城市i的综合指数;Iki(k=1,2,3)分别为城市i的风险指数、开放指数和竞争指数。 (二) 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分析 根据式(5),可以得出各个城市的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其中,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如表6所示。 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和城市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低的100个城市,按省级区域分布情况如图6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 表6 综合指数较高的100个城市 广东、河南、湖北、江西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高的城市较多;江西、山西、浙江、湖北、广东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高城市数量占各省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60%。云南、四川、贵州、湖南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低的城市数量较多;贵州、云南、湖南、辽宁、海南建筑市场综合环境指数较低城市数量占各省区地级行政区划数量的比重较高,均超过了50%。 四 结语 本文是逐年开展我国地级行政区划建筑市场环境分析及其相关指数发布工作的第一次尝试。由于获取数据的限制,各项指数表征指标的选取和计算方法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尚有部分地级行政区划也存在数据残缺不全的情况,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图6 综合指数较高、较低城市按省级区域的分布情况 (执笔:王要武、王承玮、吴许杰、金玲、隋伟旭、贾海峰、王彬、魏瑜) |